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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起倡议: 抵制老千, 抵制水区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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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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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比你早来论坛一年多,如果我真的在意发帖量,我一早就灌到2w了,请你不要把自己的思想妄加到别人身上

也更加请不要用这种不成理由的理由来 影响别人对我的想法。

我重质更多于量,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说话,反正我实话实说,缺点就是执著,缠绕。

chenjin的确就是什么都不管就跟屁地说来说去没完,我还是没气完他,真的烦死。
2006-11-25 23:58
千里冰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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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福尔摩斯在2006-11-25 23:55:51的发言:
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把我和千里的聊天记录给大家看看的

把聊天记录随意帖是对当事人的严重不尊重
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2006-11-25 23:59
live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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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福尔摩斯在2006-11-25 23:55:51的发言:
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把我和千里的聊天记录给大家看看的

开帖!发出来啊!

2006-11-25 23:59
千里冰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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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kai在2006-11-25 23:58:33的发言:
千里冰封,

控告方是有权要求被告方证明自己无罪的. 如果你不能给大家一个有效的说法, 那么怎么让大家对你的无罪心悦诚服呢? 你对此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那好,我来证明:
首先我确实没有用马甲投票
然后,我也没有像以前一样投我票我给钱,我并没有贿选
最后,我觉得我能当选,完全是因为我为广大水民着想
因为我承诺绝不删任何帖子,这是对水民最大的鼓励.
我的陈述完毕,不知道KAI大师同意不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2006-11-26 00:02
honk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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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kai在2006-11-25 23:58:33的发言:
千里冰封,

控告方是有权要求被告方证明自己无罪的. 如果你不能给大家一个有效的说法, 那么怎么让大家对你的无罪心悦诚服呢? 你对此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不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吗?西方法律有所改变了?被告是有权力保持沉默的吧
如果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被告会被无罪释放,你这个观点值得探讨一下~~


" target="_blank">God Bless You[GLOW=255,#00ff00,2]My Friends![/GLOW]
2006-11-26 00:05
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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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41和honerman,我们把帖子让给千里和Kai吧

现在他们两个人是杀红了眼,谁的话都听不进去(这就是多重思维的好处,能进能出)

你们就别搅和了,越搅越乱

他们的事儿让他们自己去解决(爱单挑就单挑去,我旁观

到我的帖子去聊聊足球


自我放逐。。。
2006-11-26 00:06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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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就免了, 我也没做过大师, 一介布衣而已.

你在207楼的发言只能称为你的陈述, 没有提供任何相关的材料作为证据, 所以证明无效.

自由,民主,平等,博爱,进步.
中华民国,我的祖国,中华民国万岁!中华民国加油!
本人自愿加入中国国民党,为人的自由性,独立性和平等性而奋斗!
2006-11-26 00:07
千里冰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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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honkerman在2006-11-26 0:05:22的发言:

不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吗?西方法律有所改变了?被告是有权力保持沉默的吧
如果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被告会被无罪释放,你这个观点值得探讨一下~~

你是学法律的吧
说话这么专业?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2006-11-26 00:07
千里冰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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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kai在2006-11-26 0:07:12的发言:
大师就免了, 我也没做过大师, 一介布衣而已.

你在207楼的发言只能称为你的陈述, 没有提供任何相关的材料作为证据, 所以证明无效.

呵呵,我怎么可能提供什么材料呢

哪20个人投的我都不知道

最好的办法还是叫静夜思把那20个人的名字列出来

大家来评,这样最好

你觉得怎么样?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2006-11-26 00:08
live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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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福尔摩斯在2006-11-26 0:06:14的发言:

live41和honerman,我们把帖子让给千里和Kai吧

现在他们两个人是杀红了眼,谁的话都听不进去(这就是多重思维的好处,能进能出)

你们就别搅和了,越搅越乱

他们的事儿让他们自己去解决(爱单挑就单挑去,我旁观

到我的帖子去聊聊足球

我说你,你们,三位fab博士,你们说到底还是不了解谁和谁的事。你们什么都真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不去调查发生了什么事。

2006-11-26 00:14
快速回复:发起倡议: 抵制老千, 抵制水区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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