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私塾学习时整理的一套学习笔记---第四章高级类的特性
第四章 高级类特性一. Java中的继承
有继承的类在运行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初始化子类必先初始化父类。
初始化一个类,必先初始化它的属性。
单继承性:当一个类从一个唯一的类继承时,被称做单继承性。单继承性使代码更可靠。
尽管一个子类从父类继承所有的方法和变量,但他不继承构造方法。
关键字super
super可被用来引用该类的父类,他被用来引用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Super关键字的功能:(1)点取父类中被子类隐藏了的数据成员
(2)点取已经覆盖了的方法
(3)作为方法名表示父类的构造方法
无论是super 还是this都必须放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定义一个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并用这些参数来控制一个对象的父类部分的构造。可通过从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调用关键字super调用一个特殊的父类构造方法作为子类初始化的一部分。要控制具体的构造方法的调用,必须给super()提供合适的参数。当不调用带参数的super时,缺省的父类构造方法被隐含地调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缺省的父类构造方法,将导致编译错误。
二.方法的覆盖和重载
方法的覆盖
在类继承中,子类可以修改从父类继承来的行为,也就是说子类能创建一个与父类方法
有不同功能的方法,但具有相同的:名称、返回类型、参数列表
如果在新类中定义一个方法,其名称、返回类型及参数表正好与父类中方法的名称、返
回类型及参数相匹配,那么,新方法被称做覆盖旧方法。
调用规则:编译时看数据类型,运行时看实际的对象类型(new操作符后跟的构造方法是哪个类的)。一句话:new谁就调用谁的方法。
覆盖方法的规则:
(1):覆盖方法的返回类型、方法名称、参数列表必须与它所覆盖的方法的相同。
(2):覆盖方法不能比它所覆盖的方法访问性差(即访问权限不允许缩小)。
(3):覆盖方法不能比它所覆盖的方法抛出更多的异常。
方法的重载
在同一个Java 类中(包含父类),如果出现了方法名称相同,而参数列表不同的情况就叫做重载。
参数列表不同的情况包括:个数不同、类型不同、顺序不同等等。特别提示,仅仅参数变量名称不同是不可以的。
跟成员方法一样,构造方法也可以重载。
三.多态
四.Static
public class Test{
static UserModel um = new UserModel();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est t1 = new Test();
t1.um.userName = "张三";
Test t2 = new Test();
t2.um.userName = "李四";
System.out.println("t1.um.userName=="+t1.um.userName);
System.out.println("t2.um.userName=="+t2.um.userName);
}
}
class UserModel{
public String userName="";
}
运行结果:
t1.um.userName==李四
t2.um.userName==李四
一个类中,一个static变量只会有一个内存空间,虽然后多个实例,但这些实例中的static变量会共享同一个内存空间。
static变量是在类装载的时候就被初始化的。
Static基本规则:
(1) 一个类的静态方法只能访问静态属性。
(2) 一个类的静态方法不能直接调用非静态方法。
(3) 如果访问权限允许,static属性和方法可以使用对象加’.’方式调用,当然也可以使用实例加’.’方式调用。
(4) 静态方法中不存在当前对象,所以不能使用this,当然也不能使用super。
(5) 静态方法不能被非静态方法覆盖。
(6) 构造方法不允许被声明为static的。
五.final
使用规则:
(1) final标记的类不能被继承。
(2) final标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
(3) final标记的变量(成员变量或局部变量)即成为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4) final 标记的成员变量必须在声明的同时赋值,如果在声明的时候没有赋值,那么只有一次赋值的机会,而且只能在构造方法中显式赋值,然后才能使用。
(5) final标记的局部变量可以只声明不赋值,然后再进行一次性的赋值。
(6) final 一般用于标记那些通用性的功能、实现方式或取值不能随意被改变的成分,以避免被误用。
普通类型:字母大写,不同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引用类型:字母大写,不用下划线隔开。
六.内部类
Java中允许一个类的内部定义另一个类,后者成为内部类。
内部类特点:
(1)内部类可体现逻辑上的从属关系,同时对于其他类可以控制内部类对外不可见。
(2)外部类的成员变量的作用域是整个外部类,包括内部类。但外部类不能访问内部类的private成员。
(3)逻辑上相关的类可以在一起,可以有效的实现信息隐藏。
(4)内部类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的成员,可以用此实现多继承。
(5)编译后内部类也被编译为单独的类,不过名称为outclass$inclass的形式。
匿名内部类
public void t1(){
final int a = 15;
String a = “t1”;
new Aclass(){
public void testA(){
System.out.println(TOTAL_NUMBER);
System.out.println(id);
System.out.println(a);
}
}.testA();
}
public void t1(){
Class B extends Aclass{
public void testA(){
System.out.println(TOTAL_NUMBER);
System.out.println(id);
System.out.println(a);
}
new B().testA();
}
}
匿名内部类规则:
(1):匿名类没有构造方法;
(2):匿名类不能定义静态的成员;
(3):匿名类不能用4 种权限、static、final、abstract修饰;
(4):只可以创建一个匿名类实例
七. 析构方法finalize 的功能是:当对象被从内存中删除时,该成员方法将会被自动调用。
通常,在析构方法内,你可以填写用来回收对象内部的动态空间的代码。
第四章 高级类特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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