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千万别忘记强迫他劳动!!
文章提交者:时事球事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要虐待一个人:
你可以打他,但要犯故意伤害罪
如果他是儿童,那是虐待未成年人罪
如果你犯卖他,那是拐卖人口罪
如果你监禁他,那是非法拘禁罪
如果你把他打死了,那是故意杀人罪
如果你逼抢他的生活费,那是抢劫罪
但是,如果你把以上所有的坏事都干全了,顺带着逼迫他给你做奴隶为你赚钱,那么恭喜你,没事的,你只不过是违反了劳动法而已。
新闻链接:
山西省委书记对打击黑砖窑、解救被拐民工做出批示:“坚决打击违反劳动法的黑砖窑主”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6/15/content_62457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