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不要放弃亲情,不要放弃生命,更不要放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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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世界上唯一的可以始终伴随在人和人之间的感情。俗语说,“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就算没有血缘,而存在的彼此间的亲情也是无论如何也割不断的。谁又忍心去割断呢?
“我知道法律无情,可我求求社会能宽容我的母亲,我愿意去承担我妈妈的错误。我可以卖血,如果可能,我还可以卖掉我自己,只要能别让我没有妈妈……”这句话出自一位17岁的女孩子之口。什么事什么人让她说出了这番话呢?
一篇“为母实施病中安乐死后自残”的新闻讲出了个中原委。一个孝顺的39岁女儿,在重病缠身的82岁老母的哀求下,为其实施了“安乐死”(安眠药+割手腕)。这个17岁女孩是39岁女儿的女儿……
可能没有几人受过疾病缠身,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的折磨。二十几岁的我虽然没有亲手照顾过这样的病人,但是对于这样的病人需要怎样的照顾,以及护理这样病人的人需要付出怎样的劳动,我是有所了解的。我可以这样断言,迄今为止在中国,能够悉心、无微不至的照料这种病的人,除了儿子、儿媳和女儿、女婿很难再有其他人了。“养老”如果在中国如果算不上难题的话,哪么“养病老”绝对绝对是一个大难题,小到一家,家聚则国。
再看那则新闻,39岁女儿在百般无奈下,“自己的丈夫也常年患病”,女儿上高中,老母饱受重病磨难再三央求…… 终于决定为母亲解除痛苦,随后她也决意陪母亲而去选择自杀。可见她为了母亲(并非生母的养母)是可以舍弃生命的。我绝对相信在中国是有千千万万儿女愿意自己受苦而让父母多福多寿的,这种“苦”,也许是以体力精力乃至身心健康的消耗,还伴随其他个人收益的损失为代价的。这种“苦”有人义不容辞,不仅在感性上,理性上也是。那是被推崇的孝的一种表现。如果新闻中的故事的结局不是母亲死,女儿自杀获救,外孙女哭诉救母深情的话,可能会是一个天伦共享的家庭一个喜剧吧。但是现实不是如果,女儿为了母亲早登极乐而弑(可能这个字眼有点残酷)母,女儿为了救母亲,愿意“承担我妈妈的错误……”。那种割不断的亲情以这样的形式延续着。我看着看着一阵心痛,陷入了思考。
想到了千百万病痛之中等待为人所养的病人、老人,想到那些痛不欲生的祈求‘速死’的人,想到了那些没有知觉的植物人,我迷惑了谁来照顾他们,谁又有权利决定他们的生死呢?医生可以吗?子女就可以吗?
窗外一阵刺骨的春风吹来,打了个寒战,我又回过神来。如果国家和社会的力量来大力干预一下,也许这些人的生计问题解决起来就相对容易多了。期盼着……
我不怀疑新闻中39岁女儿那样的女儿对母亲的孝,我同样也不怀疑17岁女儿那样的女儿对母亲的孝。在中国这种美德并没有逝去,而是继承下来了。如果换作是我,看着自己的亲人饱受病痛折磨,情感上也很难抉择。但是我相信只要理智尚存,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不过理智可能会更难,因为感情上要受到折磨,理智上却要出离迷茫,拼命寻找到出路。找到还好,一时找不到,时时找不到,也许对于某些人这是一种无法承受的煎熬。但这也绝不能成为放弃的理由。
不管是谁,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你不能选择你自己的出生。然而你可以决定你自己或者他人的生死。所以你在决定到实施之前,请你冷静地理智地思量再思量,切不要感情用事。一死了之也许是离痛苦的一种便捷方式,死——这种简单的选择意味着放弃,放弃你(或者他人)的过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以及将来可能拥有的所有希望。代价是难以估量的。转念想想,生命都可以不要还害怕什么?
亲情是难以割舍的,既然不舍为何要放弃。如果你放弃了,那么你的亲人就失去了你的支撑;反过来也一样。老人放弃饱受病痛折磨的生命,其同时也意味着放弃子女对他\她的深情。我个人非常反对所谓“解除老人痛苦”为由而让老人早生极乐的观点。我怎么都理解不了在乎一个人受苦而不在乎他丢性命。
我希望所有的人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亲人给予你的关爱,你也不要放弃去关爱你的亲人。即使在你无助,乃至失望,甚至有了求死念头的时刻,都可以冷静一下,思量一下,退一步回来,放下求死之心,拾起活下去的勇气,积极的重新面对生活。其实只要活下去就有希望,而且你会发现希望就在你手中,一直都在,只是你没有注意到。
[url=http://news.]女子帮病重老母实施“安乐死”后自残获救(图)[/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