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介入甘肃121骷髅案 专家确信是人骨
本报甘肃电 昨日,记者在甘肃天祝县炭山岭镇了解到,公安部已介入甘肃发现的121个骷髅案调查。昨日中午,6、7辆警车停留在甘肃天祝县炭山岭镇天池宾馆外。该宾馆一位当班服务员称,从昨日中午开始,调查骷髅案的公安人员相继入住该宾馆2、3层。
昨日下午,炭山岭镇林业派出所大部分民警在调查骷髅案。该所一位工作人员称,骷髅案案发以来,炭山岭镇相关工作人员日夜都在周边调查。
昨晚8时许,天池宾馆一位经办警察称,自己正在安排相关领导入住。记者看到的一纸相关办案人员名单显示,排在第一位的是公安部一位副局长,随后的名单中至少有二三十人,其中公安部共三人。
同时当地警察确认,公安部已介入调查,并称昨日在天祝县已经开了新一轮的案件调查部署交流会,有相当高级别的公安人员参加。
甘肃省公安厅外宣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不便对外公布骷髅案详细的侦破部署和调查情况。
对话
那些骷髅头吓了我好多天
第一目击者蒋财帮:
昨日下午,记者在骷髅骨的发现地,天祝县炭山岭镇菜籽湾村峡口社旁的山坡上,找到了骷髅骨第一目击者———66岁的蒋财帮。今年2月25日,他就已发现了这些散落在公路下、金沙峡河边的骷髅骨。至今,他一直认为那些骷髅骨是人头骨。
新京报:你最早发现这些骷髅骨是什么时候?
蒋:阴历正月二十八(2月25日)下午,大概5点前后,我正在放牛,一头牛从公路上下到10多米的陡坡,跑到河边去了。我去找这头牛,就看到了那些头骨。
新京报:当时看到了什么?
蒋:2个白色的纤维袋、2个绿色的纤维袋,其中一个袋口还敞开着,就散在离河边不远的松树下。在稍微高点地方还散落着5、6个人头骨,白色和黄色的都有,脑袋壳都没了,只有鼻子啥的,这些把我吓着了。我当时大概离那些东西有三米远,没敢靠近看,当时紧张得很,扭头就跑,连那头牛都没有赶。现在回想,那四个袋子里装的肯定也是人头骨。
新京报:您觉得那是人头骨?后来有没有告诉别人?
蒋:我看过人头骨,人头骨很大。我现在觉得那些是人头骨。后来我回家后没告诉别人,连自己的老婆也没告诉,怕她害怕。
新京报:是你报案的吗?
蒋:不是我报的。过了一些天后,张好新(音)骑摩托车送我回村,我告诉他说有很多人头骨,他不太相信,他也没有去看。是他后来向炭山岭护林人员报警的。他报警时好像说的是猴头骨,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当时并没去看。到现在为止,我都一直觉得是人头骨。
新京报:警方介入后,您觉得还害怕吗?
蒋:一开始发现后没告诉别人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确实担惊受怕了好多天,谁看了那么多人头骨都会害怕。现在不那么害怕了,那么多警察都在调查了。
如不是人头骨 愿负法律责任
兰大教授刘廼发:
刘廼发,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学博士点负责人,目前兼任甘肃省动物学会理事长、全国动物学会理事、全国生态学会动物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专家委员会成员。
他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他鉴定的13个骷髅头样本肯定是人头骨。
新京报:最早的13个骷髅头样本是由你鉴定是人头的。你肯定你的判断吗?
刘:如果判断错了的话我负责。作为专家,我当时还签署了一个鉴定报告,证明13个骷髅头样本是人头。鉴定当天我就已经交给他们了。
新京报:你当时在鉴定报告上写了要负责任吗?后来甘肃省公安厅认定,你的鉴定不是最终的结果。
刘:没有。当时我没有这么写,他们求我鉴定,我没有必要这么写啊。但我现在敢这么说:“如果我鉴定的骷髅头不是人头骨,我愿意负法律责任”。我想公安部门有自己的考虑,案件处于侦破阶段,他们压力很大。
新京报:能透露一下鉴定细节吗?
刘:3月31日下午,兰州两家媒体的记者,拿着很多照片来让我看,这应该谈不上鉴定。当天傍晚,民警带来样本请求鉴定,后来鉴定的时候记者也都在场。
新京报:人脑和猴脑容量不一样,你鉴定的时候是否对脑容量进行了测量?你鉴定骷髅头是人头的依据是什么?
刘:最简单的道理,公安人员拿的骷髅有戴着假牙的,猴子能戴假牙吗?我没有测量样本的脑容量,没有这个必要,我为什么要去测呢?根据我学的知识,我的本事,我用不着去测,我也算是动物学领域内的专家,也可以说是国内的权威。他们不是说我凭经验测的吗?那咱们就谈经验吧。
新京报:作为专家,你觉得这个骷髅骨鉴定难度大吗?
刘:(沉默了一会)目前这些情况不方便说。
新京报:当时在场记者称,您当时说大体上知道这些头骨的秘密了,您大体上是怎么认为的?
刘:如果哪天公安定案了,你再来采访我,我会跟你讲个清清楚楚,很抱歉,现在我只能三缄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