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病毒的必要特征是自己我复制,传染.....
九洲方除百尺冰,映秀又遭蛮牛耕。汽笛嘶鸣国旗半,哀伤尽处是重生。 -老K
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 -毛泽东
“计算机病毒”为什么叫做病毒。首先,与医学上的“病毒”不同,它不是天然存在的,
是某些人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所固有的脆弱性,编制具有特殊功能的程序。由于它与生物医学
上的“病毒”同样有传染和破坏的特性,因此这一名词是由生物医学上的“病毒”概念引申而
来。
从广义上定义,凡能够引起计算机故障,破坏计算机数据的程序统称为计算机病毒。依据
此定义,诸如逻辑炸弹,蠕虫等均可称为计算机病毒。在国内,专家和研究者对计算机病毒也
做过不尽相同的定义,但一直没有公认的明确定义。
直至1994年2月18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在《条例》第二十八条中明确指出:“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
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
代码。”此定义具有法律性、权威性。(此节内容摘自《计算机安全管理与实用技术》一书)
自从Internet盛行以来,含有Java和ActiveX技术的网页逐渐被广泛使用,一些别有用心
的人于是利用Java和ActiveX的特性来撰写病毒。以Java病毒为例,Java病毒并不能破坏储存
媒介上的资料,但若你使用浏览器来浏览含有Java病毒的网页,Java病毒就可以强迫你的
Windows不断的开启新窗口,直到系统资源被耗尽,而你也只有重新启动。所以在Internet出
现后,计算机病毒就应加入只要是对使用者造成不便的程序代码,就可以被归类为计算机病
毒。
楼主的没有自我复制的功能...所以不算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