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累加计算中,累加到指定的数值后重新累加该怎么做啊?
老师好,请问累加到指定分数高停止累加该怎么做呢?比如累加值大于50分了。就结算一次,然后在结算时间之后再重新累加,是不是还应该有个结算时间表啊?
例如如下两个表,
一、成绩表
姓名 成绩 时间 成绩类型
张三 20 2019-1-1 成绩
张三 40 2019-2-1 成绩
张三 10 2019-2-1 累加结余
张三 30 2019-3-1 成绩
张三 20 2019-4-1 成绩
张三 10 2019-4-1 累加结余
李四 30 2019-1-1
李四 30 2019-2-1
李四 20 2019-3-1
李四 40 2019-4-1
需要运算成绩每满50分,且平均分大于等于25分,则在表二增加1个表扬,张三成绩累加到二月时有60分了,平均分大于等于25分,就在表二加1个表扬,剩下的10分结余到第二次累加运算中,到4月又累加1个表扬,依次类推,以后每月还会录入新的成绩,每月进行结算。
表二,结算表
姓名 表扬
张三 2
李四 2
因为存在平均分计算,所以不能把累加的结果除以50就是表扬数。
请问老师这个代码应该怎么写啊?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