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一官太与邻居发生纠纷,互相泼水争吵。某派出所警察赖某、温某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向吵架者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官太刘某大发雌威,恶言相向进行威胁,后又掌掴、撕扯警察赖某,连来摄影取证的警察曾某也被殴打。接着,官太刘某用电话唤来20多名黑社会份子,将在场的警察围住,摔坏警方的摄像机后,又将警察赖某双手反扭强行押上了一辆面包车后带走。几分钟后,赖某又被带回来,官太刘某勒令赖某向其下跪道歉,遭到赖某拒绝后,几名黑社会份子强迫赖某跪下。 另一消息说,场面另连在场的派出所长和各警察也不敢做声!
牛人!的确是牛人,一个官太女人,警察在她的眼里也只是一条狗!而警察呢?法律在他们面前也许只有用来对付弱势社群和人民大众的工具。对于那些有权有势力的人,正义在黑势力面前却失去了声音,法律的保护神的警察在黑势力面前跪在地上低下了顶着国徽的头。官?多大?那刘某只是一“副部级”的烂货,这应验了网友流行在网上常说的一句话“这真是神奇的国家”,警察在淫威下屈服了!
俺天理真的为这“依法治国,在法律上人人平等”这口号感到悲哀,在法律面前,警察给恶人和黑社会如此羞辱,那警察们头上那国徽到底是代表什么?警察誓词中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去了?你们警察不是牛人吗?看一看台州晚报副总编辑被你们的同行当地交警大队长率众手下打得大便失禁,在医院几个月不也死了?面对“小姐”们,全副戎装威风凛凛冲将进去,如同老鹰抓小鸡,手到擒来!多威力八面?去年《南方都市报》
警察们在弱势面前也就趾高气扬了起来,自以为是,霸气十足,他们好象是天下最伟大,最光荣,最正确的一个群体。而“官太刘某用电话唤来20多名黑社会份子,将在场的警察围住,摔坏警方的摄像机后,勒令赖某向其下跪道歉,遭到赖某拒绝后,几名黑社会份子强迫赖某跪下”,这时的警察同行们那去了?你们的枪呢?你们的良知,你们的正义的神圣职责在那了?从这事件的报道中,慑于官太刘某的威严,警察们也只好唯唯喏喏收场,俺看到的是无耻与下流!
与此同时,对那些目无法纪的官太黑社会却又是如此的软弱无力,按警察办案子,不管什么人,不管什么背景,在法律平等下是不能留情面的,该罚的罚,该扣留的就扣留,自己正常执法何错之有?警察的任务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警察手中的法律,是保护公民正当权利的盾牌,是打击邪恶犯罪的利剑。如今,执法者却给罪犯和黑社会人员叫向其下跪道歉,法律的威严何在呀?法律何在呀?这更加助长了罪犯和黑社会的嚣张气焰!这才真正是中国警察的耻辱!
所以,一个没有制衡、没有分权、没有民主、没有有效监督的政权,很难真正做到或真正想做到法律的公正。因为一个不是用法律来治国、仍是人治的社会,只要是长官统治的社会,警察队伍能严格按法律条文运作吗?在执法者的权力受到长官的震慑力挑战时更可能置法律的公正不顾,什么“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几字也早就抛一边了。因此,统治者为了保持这些看家恶犬的野性和威风,就不断的拿老百姓当训练的羔羊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胡温提倡依法治国最简单的道理,法律所起的维护正义的作用是要靠执法者来完成,执法者的素质就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执法的质量取决于执法者执法的方式。执法者要精通法律,要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要不畏强权,执法严谨。因为执法者的使命不只是逮捕一个罪犯,而是要保护无辜者、善良者,惩罚邪恶者,让不畏强权这行为纳入公正公平的法律轨道,使整个社会秩序井然。这样人民就会对执法者和法律肃然起敬,法律意识也随之增强,行为上会更加遵守法律。
最后,因为法律是有威严的,官太刘某和黑社会份子强迫警察赖某下跪道歉一事,将对中国法制的建设和法律的尊严产生恶劣影响,而且影响是深远的、不可估量的。
官大还是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