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 Server 共享文件夹权限设定
在AD下的一台服务器,共享一个根目录A,底下有很多子目录,设定A1为最高所有者,可以对子目录和目录中的档案做新增删
除修改...等动作。A1<>Administrator(是AD上的某位使用者)
一个下有B,C,D,E,F...等子目录,每个子目录都有个控制者,
B1,C1,D1,E1,F1...可对子目录下档案做任何动作,
但是都不能动原本Administrator创建的的根目录和子目录,
但是个使用者在个子目录内互相可以查看资料,
但无法对别人的目录下档案进行新增,修改,编辑,删除,只能浏览。
以上都已完成。
但是若要加上能让使用者间,可以互相复制档案下来到个人电脑,
要加什么权限?并且能不变动到原本有的功能。
因为目前设定复制别人资料是不行的。
Windows2000 Server
若只运用内建权限设定项目时,可否达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