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TonyDeng在2014-1-11 15:58:56的发言:
穩健寫法而已,沒什麽影響,嚴格說是一種好習慣,當然有潔癖的可以省一點。
穩健寫法而已,沒什麽影響,嚴格說是一種好習慣,當然有潔癖的可以省一點。
只你能看出来,好样的。
没错,只是长期习惯。
因为VFP 很多指令或涵数都带有类似 IN 的子句。但LOCATE、 APPEND FROM 等就没有
所以我习惯把 select 别名 和 LOCATE结合在一起使用,也就是说形影不离。这是其一原因。
原因二:习惯把过程代码按功能分片编程,这样可以根据需要按小片代码“可装”“可撤”,也就是说撤消其中一小片代码,而不会影响另一小片代码,这样方便日后的代码维护.
这也是从对象或类编程(代码封装)中得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