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业界新闻 | 小组 | 威客 | 人才 | 下载频道 | 博客 | 代码贴 | 在线编程 | 编程论坛
欢迎加入我们,一同切磋技术
用户名:   
 
密 码:  
共有 1071 人关注过本帖
标题:我靠【真理蛋生了】
只看楼主 加入收藏
TonyDeng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等 级:贵宾
威 望:304
帖 子:25859
专家分:48889
注 册:2011-6-22
收藏
得分:0 
傻笑不行么?

授人以渔,不授人以鱼。
2013-01-22 22:46
hu9jj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来 自:红土地
等 级:贵宾
威 望:400
帖 子:11857
专家分:43421
注 册:2006-5-13
收藏
得分:6 
以下是引用TonyDeng在2013-1-22 22:05:14的发言:


“非”(!)是运算符,不是因子,提不出来,而且因子A也不默认用逻辑真(1)来做系数。

逻辑代数的法则是:A+!A≡1,"+"是或运算,"·"是与运算,"!"是逻辑非。上面的运算,只能得到(A+!A)=1=(B+!B),等价桥梁是1,即全集,到后面的运算就不符合逻辑代数法则了,哈哈。
所说极是。

活到老,学到老!http://www.(该域名已经被ISP盗卖了)E-mail:hu-jj@
2013-01-22 22:47
tlliqi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等 级:贵宾
威 望:204
帖 子:15453
专家分:65956
注 册:2006-4-27
收藏
得分:0 
以下是引用TonyDeng在2013-1-22 22:46:42的发言:

傻笑不行么?










.
2013-01-22 22:52
taohua300
Rank: 12Rank: 12Rank: 12
来 自:光
等 级:贵宾
威 望:14
帖 子:1636
专家分:3906
注 册:2009-3-11
收藏
得分:0 
以下是引用TonyDeng在2013-1-22 22:05:14的发言:


“非”(!)是运算符,不是因子,提不出来,而且因子A也不默认用逻辑真(1)来做系数。

逻辑代数的法则是:A+!A≡1,"+"是或运算,"·"是与运算,"!"是逻辑非。上面的运算,只能得到(A+!A)=1=(B+!B),等价桥梁是1,即全集,到后面的运算就不符合逻辑代数法则了,哈哈。
楼主可能跟小t版一个学校毕业的

个性太多,无法显示
2013-01-23 11:49
pangding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来 自:北京
等 级:贵宾
威 望:94
帖 子:6784
专家分:16751
注 册:2008-12-20
收藏
得分:0 
以下是引用TonyDeng在2013-1-22 15:12:17的发言:

令复习为A,挂科为B,则
A=!B
!A=B
A+!A=!B+B
后面的无法抽取公因式。

就用楼主的逻辑也可以:
复习=不挂科
两边同乘不,得:
不复习=不^2挂科

不复习=挂科
所以
不^2挂科=挂科

不^2=1, 不 = 1 或 不 = -1
若 不=1,则
复习=不复习=挂科=不挂科。
若 不=-1,则 1+不=0,不能同时约去。

楼主约项之前都没讨论为 0 这件事,看来是数学老师死的早。
2013-01-23 11:59
TonyDeng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等 级:贵宾
威 望:304
帖 子:25859
专家分:48889
注 册:2011-6-22
收藏
得分:0 
数学系的果然高深!

授人以渔,不授人以鱼。
2013-01-23 13:47
有容就大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来 自:东土大唐
等 级:版主
威 望:74
帖 子:9048
专家分:14309
注 册:2011-11-11
收藏
得分:0 
我晕 楼上两位的发散思维真是令人望尘莫及啊

梅尚程荀
马谭杨奚







                                                       
2013-01-23 13:48
tlliqi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等 级:贵宾
威 望:204
帖 子:15453
专家分:65956
注 册:2006-4-27
收藏
得分:0 
以下是引用pangding在2013-1-23 11:59:35的发言:


就用楼主的逻辑也可以:
两边同乘不,得:

所以

若 不=1,则
若 不=-1,则 1+不=0,不能同时约去。

楼主约项之前都没讨论为 0 这件事,看来是数学老师死的早。
甚是厉害
2013-01-23 13:50
hu9jj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来 自:红土地
等 级:贵宾
威 望:400
帖 子:11857
专家分:43421
注 册:2006-5-13
收藏
得分:0 
楼主用类似魔术师的障眼法来博大家一笑。

活到老,学到老!http://www.(该域名已经被ISP盗卖了)E-mail:hu-jj@
2013-01-23 14:16
TonyDeng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等 级:贵宾
威 望:304
帖 子:25859
专家分:48889
注 册:2011-6-22
收藏
得分:0 
以下是引用taohua300在2013-1-23 11:49:09的发言:

楼主可能跟小t版一个学校毕业的

这个判断疑似有理

授人以渔,不授人以鱼。
2013-01-23 14:23
快速回复:我靠【真理蛋生了】
数据加载中...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编程中国 | 清除Cookies | TOP | 手机版

编程中国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Discuz, Processed in 0.099847 second(s), 7 queries.
Copyright©2004-2024, BCCN.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