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呢?很难说,通常隔个三年五载都会模糊至不可辩。生活的内容一直在更新,你没有办法深深刻舟,再求过去那把剑。
你会忘记他或她,记忆渐成泛黄照片,上面的音容笑貌定格,停滞,时光留在某一瞬,再也不动弹,只有你的心还缓缓的惘惘然。
须得承认大部分时间,你已经忘记他或她,只在偶尔的契机蓦然回首,惊醒了沉睡的片断回忆。但你真的已经忘记,岁月带走了你,逝者如斯夫,永不再回。你与他或她,站成陌生两岸,生离即死别,人潮茫茫间,再无觅处,或者说,不必重逢。
爱再深,情再暖,统统会因为时空的隔离而心生恍惚,脆弱的人心敌不过坚硬真实。不必说有多不舍,有多难分,或者多么言不由衷身不由己。你们道了一个诀别的姿势,然后渐行渐远渐无声,淡出对方的视线。从此后,忘记这个词就不着痕迹地在你身上游走,潜移默化中,一片片剔除曾经的爱。
会习惯的,会习惯生活里再也没有他或她。张爱玲会习惯没有胡兰成,去美国遇上了赖雅,与其谈婚论嫁。徐志也会习惯没有了林徽因这株莲花,转而欣赏陆小曼那朵牡丹,以证天涯何处无芳草。
很显然,忘记一个人,不仅仅需要时间。请允许我在此与你们作推心置腹。记得《成长的烦恼》里,本问哥哥麦克,你是怎么忘记一个姑娘的呢?麦克微笑着回答,时间,加上另一个姑娘。
这是真理。
据我观察,摆脱一段感情需要渐渐脱敏,一下子戒掉是不科学的。比如以前一天一个电话,那么就慢慢的两天一个,三天一个,直至一年一个,直至,忘记。
这也是真理。
会有那么一天,你咬着指甲,绞尽脑汁,拼命回忆曾经倒背如流的那串数字,可它分明已远离,连半丝提示都无。
你脑海里一片空白,不是悲,亦非喜,只是,惆怅旧欢如梦。
如果你现在无法忘记某个人,正忍受着蚀骨的痛,那么,请给自己一点时间,总会有一天,你会逃脱爱的诅咒,彻底忘怀----甚至你试图反抗都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