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属于编程风格的,其实也不算规范。
比如函数名每个首字母大写的说法,好像是微软比较爱使。有很多人对这种写法深恶痛绝,觉得极为难看。
不过确实有些风格是大家一致比较喜欢的,比如常量或者宏的所有字母都用大写之类的。
这个风格什么的,最重要的其实是在一编程的时候保持一致性。不要一会这用这风格,一会那又变了。
还有就是要看环境,养成良好代码的风格。写和大家一致的代码,可以使别人理解你的代码时更容易,同时就会提高别人对你的主观印象。这和写作文时字迹工整的效果差不多。
至于楼主的问题,首先那个 A 的肯定是可以的,没有语法错误。
另一个 B 的问题,相对复杂一些。这有两个概念:一个叫声明(declaration),还有一个叫定义(definition)。
在声明数组时,缺省中括号里的常量表达式也被视作声明。语法上称这种声明声明了一种非完整对象类型(incompleted object type),这种声明不能用作定义。不过完整声明也不一定是定义,情况还是很多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