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我的理解对不对,关于for语句中定义变量作用域!
大家看看我的理解对不对,关于for语句中定义变量作用域!for()语句中小括号中定义的变量,是不是作用域会大于花括号中定义的变量?
我以前一直认为,二者是一样的,看来不一样。
我想确认一下我的理解对不对?谢谢。
1.在小括号中定义的变量,是在整个for语句中都是可见的。即不仅在小括号可见,同样在花括号中也可见。
2.在花括号定义的变量,只在花括号之间有效。
3.在花括号中定义变量,是没有意义的,是不规范的,应该在小括号中定义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