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6,1)=6
f(6,2)=f(6,1)+6=2*6;
f(6,3)=f(6,2)+6=3*6;
f(6,4)=f(6,3)+6=4*6
f(6,5)=f(6,4)+6=5*6;
函数形式为:f(x,y)
第一次调用f(x,y),调用的是f(6,5)=f(6,4)+6;但f(6,4)不知,对f(x,y)再次调用
第二次调用f(x,y),调用的是f(6,4)=f(6,3)+6;同样f(6,3)不知,对f(x,y)再次调用
依次类推,直到f(6,2)=f(6,1)+6=6+6为止.然后,计算f(6,3),之后计算f(6,4),最后计算f(6,5)。
其实就是上面计算过程的反推。
其实就是个递规的过程,即函数f(x,y)对自己的反复调用过程。
递规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有个出口,就是能让反复调用过程停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