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服了你,竟然想出那么多东西~~~很明显你对prototype一点都不了解。
对你提出的部分提出说明,其余的,真的乱来了
1、最正确的用法
2、每次实例化对象a,都会重新赋值prototype的属性,没任何意义,造成浪费
3、代码设计中叫做极晚绑定,也就是在实例化对象后,还可以给对象的添加原型属性和方法。但极晚绑定不适用于大多数情况。
(ps:关于晚绑定和极晚绑定可以参看这个帖子:http://www.)
5、this永远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对象,这里的this指向为null,所以会报错
6、this永远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对象,这里this指向实例化a的对象,ex
aa = new a();
this即指向aa,this.prototype是aa的prototype
7、参见5
11、 aa的prototype,不是a的prototype
[[it] 本帖最后由 渚薰 于 2008-6-3 09:13 编辑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