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黄很暴力的色情未遂事件--摘自凤凰博报
周末中午听电视,12点时,《法制进行时》主持人徐滔站在电视上播报了一条如下新闻——某先生在网聊时结识一位“年轻姑娘”,聊了几次,就要求与“年轻姑娘”见面。但对方希望某先生先寄给“她”一笔“感情诚意费”;某先生情色急迫,随即赶紧按地址汇给“年轻姑娘”600多元钱。于是“年轻姑娘”继续讨要“诚意费”,而某先生则继续猛寄金钱,以期能得到与“年轻姑娘”的会面,连续汇款达到了101万时,“年轻姑娘”仍然不答 应跟某先生见面,这时某先生才有点怀疑而向警方报案。之后警察介入的结果非常简单:“年轻姑娘”出现在电视屏幕之上,原来竟是一位只有26岁的小伙子,他相貌长得相当随便,特别是眼睛虽然睁得非常用功与努力,仍然就象刚刚睡醒一样。这位26岁的小伙子“年轻姑娘”,在面对镜头采访时相当理直气壮:我本来没想到他会马上寄钱给我,但一要他就汇来了钱,所以我就一直继续跟他要……
要钱的小伙子,在得到某老先生寄来的百万“感情诚意费”之后,立即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四个手机,还剩下的很多钱都扔进股市打了水漂。据徐滔在电视上说,这位“年轻姑娘”之后可能会因为触犯“诈骗罪”法律而被判刑很多年。
有人在形容别人犯傻时,常常会说到“脑袋里进水了”。但某先生对26岁眼睛刚睡醒的“年轻姑娘”的汇款100万行为,却完全可以形容为脑袋里都是水而且还养着很多鱼。
古时形容男人为美女花钱叫“一掷千金”;但某先生却因为色傻包天而连续掷金百万且始终不渝,有钱不但不捐给南方受灾群众,花光自己的40万还要再借朋友60万只为寄给一个眼睛刚睡醒的小伙子。
男人如何才能防止自己因色起意或杜绝在网络上与同性的如此想恋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自己成为一个绝对的吝啬鬼,并且要坚决做到面对女士彻底的一毛不拔。就即使是真实面对倾城倾国之仙女,如果坐下来共进美好晚餐,也一定要求美女最后买单或互相实施aa制。总之一定要让自己成为美女心目的最小气抠门鬼,就肯定能够有效防止自己进入色情错误。对于这一点,我因为一直就职于《中国妇女报》所以经验还是相当丰富的。说来如下——
我这半辈子,只为别人保过一次媒,而且最后还失败了。当时是为一位30岁的男人介绍了一个岁数相当的女士。但他们见面三次,女士却愤怒表示,从此再也不跟那个男人见面了。经我极力追问,女士才道出原委:他每次见面完毕送我回家,坐公共汽车都只买自己的票,而不给我买票,第一次我还以为他给我买票了,下车差点没让售票员扭送汽车总站。
我当时并不觉得这个男人的行为有什么问题:连根底都不了解,为什么要替女士买汽车票呢?既然在新社会男女已经平等,女士为何就不能主动一点替男人买票,以先获得他的好感呢?但为了挽救这次作媒,我还是打电话给那个男人,劝他:下次你就不能表现虚伪一点?上车就给人家买票,别光顾你自己。这个男人记住了我的话,再见面时一上车就买了两张票,并且在汽车里大声对女士喊:我给你买票了!可谁知到北海公园下车之后,男人因为天热给自己买了一根冰棍,又忘了给女士也买一根并且自己吃得很高兴。所以后来把那个女士气得不行不行的。
这唯一一次作媒虽然没有成功,但那个男人牢牢保护自己财产的意识却让我深受启发。后来有一次,某中央大报一位年轻女记者,说要学习我的记者经验,非要跟我参与一次采访以认真学习。我于是就让她跟听了我的一次采访。采访结束之后,正好赶在晚餐时间上,这位年轻漂亮的记者,非常自然而然就把我领进了一家档次不低的饭馆并且点了价格不菲的饭菜。我当时吃得挺高兴,那位女记者吃得更高兴,而且话还特别多,无非都是恭维我采访如何如何好的了。但晚餐结束之后的情况非常尴尬,吃完了,她用餐巾纸揩揩嘴没买单就要离开,但被我当即叫住重新坐下,然后我态度非常严肃地询问她:“这顿饭你看是你完全买单?还是咱们俩aa制?”对方一下脸涨得通红,然后非常不情愿地买了单。
我们各自回家的路上,我猜她一定非常窝火和愤怒,但我却是第一次吹响了一直学不会的口哨然后一路凯歌心情大爽地回了家。
之后听说,那位女记者到处传告:何东那个人,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她说得太对了。我家虽然祖上几代均是出身地主,但地主仍然属于农民范畴。而且据我知道,地主与贫农的区别,就在于地主家庭出身的人,都特别懂得节约所以才集腋成裘成了地主。所以我一直认为,1949之前的土改运动,是完全错误的而且还是侵犯的。就因为我是地主家庭出身的后代,所以有一个优秀传统一直被我继承着:如果是请男人吃饭,只要经过我母亲口头允许即可。但如果要是邀请女士在外吃饭,则必须经过母亲签字、太太盖章方可实施。
时至今日,我在电视上看到某些“红娘说媒”节目仍然大感困惑:经常见到一些女士站在电视屏幕上自我感觉地发出这样的征婚要求:“要求对方相貌端正、有独立住房、收入在xxxx元以上……”凭什么呀?为什么要求不能反过来呢?不明白。
综上所述,最上面所说的那个眼睛刚睡醒的26岁男孩子,从法律角度上说,他是犯了诈骗罪。但从我个人地主家庭的角度看,我仍然坚决汇款101万给一个素不相识“年轻姑娘”的那个男人罪责应当是严重:他不但怂踊了一个年轻男孩轻易获得不义之财,而且还让他从此获刑进了监狱,行为简直真是不可饶恕。
今天收到一条有趣短信:很陈很冠希。
现在改一下,以表示对那位为色起意而汇款100万的男人吧:他真是很黄很暴力。结果就害一个小伙子进了监狱。
在此忠告天下男人:下次如果碰见漂亮姑娘和美貌女子,要么不带钱包要么就先把钱藏好喽。应当努力培养这样的良好男女交往方式:与女士共进美好晚餐,一定要习惯由女士买单,千万不要不好意思。
生命诚可贵
财产保护好
若是她要钱
你就赶紧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