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在网上发布的原帖:这一年女儿向我要了18000元
2005年高考,女儿考上省内一所大学。一接到通知书,她就说要买个手机,于是花1400元给她买了一个带摄像头和MP3的滑盖手机。接着她又要我们给她卡上打8000元,我问:学费不到7000元,为什么要8000元?她说多余的钱是九月份的生活费,而且她还要换眼镜,我们只好照做。可第二天她又软磨硬泡,要在本市给她换眼镜,又花了300元。我们工作生活在一个县级市,属工薪阶层,年家庭收入约24000元,扣除医保和住房公积金,还要赡养老母亲。我们觉得每月给她400元已经有些吃力,但女儿坚持要600元。最后我们还是同意了她的要求。
临近开学,我借了一辆车,把她和行李送到学校,并给她买齐了一切生活用具。分别时,她的卡上有生活费1065元。
中秋节前,我专程去武汉看她,到学校时刚好中午,我打算在学校食堂吃午饭,她却说:“你来了,就应该带我出去享受享受。”说着就换下军训装,穿上时装,拉着我出了校门。午餐吃麦当劳,花去几十元,可我并没有吃饱。接着逛商场,到中山公园坐过山车,又到武汉广场顶层吃异域小吃。途中遇到一亲戚,人家给了她200元。至此,她九月份可支配生活费达1265元。
此后,她以种种理由每月向我们要600-1000元不等。
春节期间,她要我们给她买笔记本电脑,我主张买台式机,好说歹说,她才同意了,但要求是品牌机,而且必需是液晶显示器。
过完春节,正月十六(2月13号)7时,带着两个旅行箱加一袋她喜欢的吃的喝的用的送她返校。9时30分到达武汉,10时30分到达她学校寝室,放下东西直奔武昌电脑城,几经商谈,以5800元买回来一台17英寸液晶显示器电脑。剩下200元,留给她买附件用。
趁销售员安装操作系统的时间,我们去南极电脑城买附件。她看上一款耳机,砍价,别人不卖。我说买两副,卖主让了10元,花了50元。走到大街上,她问:“你买耳机,为什么要我付钱?”我的心咯噔一下,不是滋味。我接着问:“剩下200元是你的吗?”她说:“是我的。”我说:“你即使说送给我,我也会付钱给你的。今后说话得讲究方法!”我掏出25元给了她。
返回那家店,系统已装好。我们回到她寝室时,已是13时30分,肚子饿得咕咕叫,口干舌燥,喉咙冒烟,想着当日还要赶回家,我想先忍一会儿,给她装好电脑再吃饭。约14时30分,胃开始疼(我有胃病),我说:“你拿点饼干给我吃。”她这才拿出我带来的饼干一边给我吃,一边自己吃。装好网线、电脑,我又开始安装软件。口干得实在受不了,我要女儿开一瓶酸奶给我喝,她犹豫了一下,说:“我去找点开水。”她找了一圈,没找着,却找来一罐汽水,我只好和她共饮了那罐汽水。
17时10分,我弄好了一切,准备回家,她提醒我,还没给生活费。我给她二月份17天生活费400元,生日礼金200元,然后走出她的寝室,钱包里只剩下202元。回家的路费是40元,余下的162元,我要省着点花,我们夫妻俩加上老母亲二月份的生活费都在这儿了。
我没有时间吃晚饭,从汉口到老家的最后一班车是18时30分,只得空腹赶路。当我饿着肚子,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时已是20点45分。
我的心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