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张贤亮在其小说中,曾经借一匹大青马说:“你们知识分子中只要还有三分之一的人没被阉割,你们的国家就不会被搞成这个样子”。记得当时看到这一段时,曾经颇不以为然,觉得张贤亮此言未免过于刻薄,但是今天看了“专家建议不再以龙作为中国形象标志”(12月4日《新闻晨报》)的报道后,顿时醒悟这真是一个入木三分的评价,不由得为之拍案叫绝。
从报道中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公共关系学会副会长吴友富教授领衔的一批专家,所以反对继续以“龙”作为中国国家形象品牌,主要出于这样一个考虑:“‘龙’的英文‘Dragon’,在西方世界被认为是一种充满霸气和攻击性的庞然大物。‘龙’的形象往往让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了解甚少的外国人由此片面而武断地产生一些不符合实际的联想。”
这个解释给我的印象是混不讲理。外国人由于“龙”的形象而产生错误联想,既然是因为他们“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了解甚少”。那么正确的做法就应该是教育他们,让他们正确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怎么反而要我们自己改头换面以取媚于他们呢?
西方文化中的“龙”是一种恶兽。来源:国际在线
这些专家的心态,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阉人心态”。当然,我这里并不是指他们在肉体上被阉割,而是指他们在精神上被阉割了。被阉割掉的,是他们自己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他们被欧风美雨吹打得晕头转向,不敢相信自己文明有任何优秀之处。因为没有自信,所以就非常自卑;因为非常自卑,所以在外国人面前就总是自惭形秽,不知道该以什么样面目示人;因为不知道该以什么样面目示人,就只好拼命揣摩外国人心理和喜好;因为揣摩的结果是外国人不喜欢“龙”的形象,所以“龙”就罪该万死,必欲彻底废除而后快!
但是龙和中华民族的血肉联系,岂是说废除就能废除的?考古证明,龙的形象与华夏文明孕育和繁荣相始终,至今已经有大约八千年左右的历史。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龙或作为开天辟地的创生神,与盘古齐名;或积极参与了伏羲女娲的婚配,繁衍了人类;或帮助黄帝战胜蚩尤,取得了统一战争的胜利;或协助大禹治理洪水,为千秋万代造福。鉴于神话传说与民族起源难以割离的关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所有的炎黄子孙、都领受过龙的恩泽,都可以被称为“龙的传人”。
时至今日,中华大地已经成了龙的故乡。龙文化已经广泛地渗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管是工艺美术、建筑名胜、歌舞影视,还是岁时节令、婚丧礼仪、服饰冠履,龙都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以盘旋、腾跃、奋飞等多种形式,占据着醒目的位置,体现着不可或缺的文化蕴涵。对中华民族来说,龙的精神是团结凝聚的精神,是造福人类的精神,是奋发开拓的精神和与天和谐的精神,龙已经成了中华民族的象征和图腾!
行文至此,我忽然想到,肉体上的被阉者和精神上的被阉者在心态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知道自己是不健全的,所以也不敢以健全人自居;而后者却被阉而不能自知,反而老觉得自己是先知先觉者,动不动就想启蒙别人,却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德行,让人一听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