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业界新闻 | 小组 | 威客 | 人才 | 下载频道 | 博客 | 代码贴 | 在线编程 | 编程论坛
欢迎加入我们,一同切磋技术
用户名:   
 
密 码:  
共有 443 人关注过本帖
标题:表达显示
只看楼主 加入收藏
久久旺达
Rank: 2
等 级:论坛游民
威 望:1
帖 子:201
专家分:12
注 册:2013-4-10
结帖率:88.14%
收藏
已结贴  问题点数:2 回复次数:7 
表达显示
能否在表单中显示表中记录的数据 也就是在表中每增加一条数据都能在表单中显示出总条数来  谢谢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记录 
2014-06-18 16:32
hu9jj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来 自:红土地
等 级:贵宾
威 望:400
帖 子:11857
专家分:43421
注 册:2006-5-13
收藏
得分:1 
当然可以!
用recc()函数,不清楚的就查帮助文件。

活到老,学到老!http://www.(该域名已经被ISP盗卖了)E-mail:hu-jj@
2014-06-18 16:35
TonyDeng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等 级:贵宾
威 望:304
帖 子:25859
专家分:48889
注 册:2011-6-22
收藏
得分:1 
回复 2 楼 hu9jj
如果记录中有delete标志,而楼主的统计要求又不需要计及被删除记录时,用reccount()就不行。甚至,如果表已被设置为filter状态,也不行。

授人以渔,不授人以鱼。
2014-06-18 21:39
hu9jj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来 自:红土地
等 级:贵宾
威 望:400
帖 子:11857
专家分:43421
注 册:2006-5-13
收藏
得分:0 
以下是引用TonyDeng在2014-6-18 21:39:28的发言:

如果记录中有delete标志,而楼主的统计要求又不需要计及被删除记录时,用reccount()就不行。甚至,如果表已被设置为filter状态,也不行。

对于发贴者目前的程度,用不着考虑这些如果,这是下一步学习时才要考虑的,所以我才建议其看帮助文件。

[ 本帖最后由 hu9jj 于 2014-6-19 07:16 编辑 ]

活到老,学到老!http://www.(该域名已经被ISP盗卖了)E-mail:hu-jj@
2014-06-19 07:15
TonyDeng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等 级:贵宾
威 望:304
帖 子:25859
专家分:48889
注 册:2011-6-22
收藏
得分:0 
按记忆和查案楼主的历史记录,他并不在入门阶段。

授人以渔,不授人以鱼。
2014-06-19 07:46
liuxingang28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来 自:山东济南
等 级:贵宾
威 望:47
帖 子:658
专家分:2180
注 册:2014-2-7
收藏
得分:1 
对于该问题,我一般都是为表单添加一个方法程序,如:RecTotal,通过调用该方法来统计和显示记录。下面是一段 RecTotal 的示例:
程序代码:
Local nSelect,nRec,nRecNum,nCnt,nAmt
* 保存环境
nSelect = Select()
Select 表1
nRec = IIF(EOF(),0,RECN())

* 统计记录数、数量、金额
Calculate CNT(),SUM(数量),SUM(金额) TO nRecNum,nCnt,nAmt 

* 显示统计结果
WITH THISFORM
    .txtRecNum.Value = nRecNum
    .txtCount.Value = nCnt
    .txtAmount.Value = nAmt
ENDWITH 

* 恢复环境
IF nRec # 0
    GO nRec
ENDIF
Select (nSelect)
比如,在添加、修改或删除记录后,执行一下 THISFORM.RecTotal()即可。



[ 本帖最后由 liuxingang28 于 2014-6-19 08:24 编辑 ]

泉城飞狐
2014-06-19 08:20
TonyDeng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等 级:贵宾
威 望:304
帖 子:25859
专家分:48889
注 册:2011-6-22
收藏
得分:0 
写个通用的子程序(函数)确实是有必要,具体实现可以是遍历计数或带FOR的COUNT指令。封装到函数中,比把实现代码直接嵌入到流程中强,何况那是通用的代码,只需写一次。我不明白现在的人为什么总不爱代码重用,^C^V大法再熟练,手指也会痛的啊。函数的代码再短,哪怕只有一行两行,只要调用两次以上,就应该果断提取封装,这在程序设计课程中都有教的——独立的一段代码行数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屏。

[ 本帖最后由 TonyDeng 于 2014-6-19 09:20 编辑 ]

授人以渔,不授人以鱼。
2014-06-19 09:15
qshuju
Rank: 3Rank: 3
等 级:论坛游侠
威 望:3
帖 子:217
专家分:112
注 册:2011-6-9
收藏
得分:1 
好办法一定要顶起!!
2014-06-19 16:07
快速回复:表达显示
数据加载中...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编程中国 | 清除Cookies | TOP | 手机版

编程中国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Discuz, Processed in 0.026645 second(s), 8 queries.
Copyright©2004-2024, BCCN.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