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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取一个试用机会,大学生主动提出愿意“零底薪”上岗,却不料被企业认为缺乏自信拒之门外。
针对当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自愿零工资就业这一现象,相关律师就提醒,即使雇用双方就此达成一致,企业此举仍然违法劳动法规定。
毕业生找工作屡屡受挫
今年6月,来自安徽的小吴正式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毕业了,然而对于他而言,漫漫求职路只是刚开了个头。
不甘心于一毕业就失业的他,首先回到家乡合肥进行找工作,虽然学的专业是计算机,但是他对策划及编辑这类工作更感兴趣,于是他便将求职目标锁定在与之相关的职位上。
小吴说,今年年初他曾经在合肥一家广告公司实习,名义上是做策划,实际上就是和公司的老员工一起出去跑跑业务、拉拉单,在实习的三个月里始终没有接触到具体的策划工作。失望之余,他和同学相约来到东莞,此时正值应届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小吴找了大半个月的工作,但是一直迟迟没有着落。
自愿提出试用期无偿服务
7月初,小吴在汇安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举办的现场招聘会上看到,该公司正在招聘编辑一职,他感觉看到了一丝希望,于是马上向招聘人员递交了求职简历。但是在接下来的面试中,因为相关经验的缺乏,小吴与这份工作失之交臂。
在被用人单位婉拒之后,小吴鼓起勇气给用人单位打了电话,表明自己很喜爱这个职位,并表示如果企业能录用自己,自己愿意在试用期内免费为企业无偿服务。
“我很清楚主动提出零薪酬就业意味着什么,可能会成为企业的免费劳动力,但是如果不去争取的话,就意味着失去一次就业机会。即使有1%的希望,我也会努力地去争取。”小吴无奈地表示,现在的用人单位招人时,都要求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应届大学生经常被拒之门外,所以他只好通过这种方式来求职,然后慢慢积累工作经验。
企业对“零底薪”不感兴趣
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用人单位对他“零薪酬”求职并不感兴趣,最终也未能与他达成聘用协议。
对于为何拒绝主动要求不要薪水的求职者,汇安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首先他们了解零工资就业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他们对免费劳动力也并不看好,“我们招聘的是合乎岗位要求的人,并不会单纯因为谁的薪酬要求低就录用谁。”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提出“零薪酬就业”,从侧面也反映出这名大学生不成熟的心态,“如果对自己的能力都不自信,那又怎能胜任以后的工作呢?”
律师说法
零底薪本身就不合理
迫于就业压力,现在有不少大学生都表示愿意零底薪就业,只为换取一个在大公司的试用机会;另一方面,在职场当中也有一些公司招聘销售员等“零底薪”岗位,表示这样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
针对这一现状,东莞旗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四清表示,零底薪本身就不合理,如果单位以零工资就业的方式压榨廉价劳动力,无疑是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即使在试用期中,只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即使雇佣双方就‘零底薪’问题达成一致,企业的这种做法仍然属于违法行为。”蒋四清表示,尽管就业形势严峻、压力巨大,但是“零底薪”并不是解决就业的唯一出路,大学生仍然应该提高自身保护意识、了解相关法律,这样才能避免招聘陷阱,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