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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求助]关于==和equals()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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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缘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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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和equals()的问题

这是我的源程序:
public class Equal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B b1 = new B();
B b2 = new B();
System.out.println(b1 == b2);
System.out.println(b1.equals(b2));
}
}

class B
{
int x;
public B()
{
int x = 1;
}
}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运行结果是:
false
false

请各位指教!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equals public int class System 
2007-07-28 20:42
可可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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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false很明显的 "=="比较的是对象的引用。

第二个false参考:

http://bbs.bc-cn.net/viewthread.php?tid=157560
2007-07-28 21:00
liguoshi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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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b1 和b2看作存放着指向一个实体的地址的变量。b1和b2指向的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对象),b1==b2当然是false

equals()方法其实是继承自Object类的,也是比较两个引用类型的变量是不是指向同一实体,其实在这里跟==等效
所以当然也是false
另外,String类里也有个equals(),是重写过的,有比较字符串内容的功能,那个就不一样了。

2007-07-28 21:09
无缘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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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知道了,谢谢两位!

时不再来!!!
2007-07-28 22:12
可可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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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liguoshi1984在2007-7-28 21:09:05的发言:

应该把b1 和b2看作存放着指向一个实体的地址的变量。b1和b2指向的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对象),b1==b2当然是false


equals()方法其实是继承自Object类的,也是比较两个引用类型的变量是不是指向同一实体,其实在这里跟==等效
所以当然也是false
另外,String类里也有个equals(),是重写过的,有比较字符串内容的功能,那个就不一样了。

解释的很详细。

2007-07-28 22:22
jdk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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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坛以前有人总结的易错点,值得大家收藏啊!

问题一:我声明了什么!

String s = "Hello world!";

许多人都做过这样的事情,但是,我们到底声明了什么?回答通常是:一个String,内容是“Hello world!”。这样模糊的回答通常是概念不清的根源。如果要准确的回答,一半的人大概会回答错误。
这个语句声明的是一个指向对象的引用,名为“s”,可以指向类型为String的任何对象,目前指向"Hello world!"这个String类型的对象。这就是真正发生的事情。我们并没有声明一个String对象,我们只是声明了一个只能指向String对象的引用变量。所以,如果在刚才那句语句后面,如果再运行一句:

String string = s;

我们是声明了另外一个只能指向String对象的引用,名为string,并没有第二个对象产生,string还是指向原来那个对象,也就是,和s指向同一个对象。

问题二:"=="和equals方法究竟有什么区别?

==操作符专门用来比较变量的值是否相等。比较好理解的一点是:
int a=10;
int b=10;
则a==b将是true。
但不好理解的地方是:
String a=new String("foo");
String b=new String("foo");
则a==b将返回false。

根据前一帖说过,对象变量其实是一个引用,它们的值是指向对象所在的内存地址,而不是对象本身。a和b都使用了new操作符,意味着将在内存中产生两个内容为"foo"的字符串,既然是“两个”,它们自然位于不同的内存地址。a和b的值其实是两个不同的内存地址的值,所以使用"=="操作符,结果会是 false。诚然,a和b所指的对象,它们的内容都是"foo",应该是“相等”,但是==操作符并不涉及到对象内容的比较。
对象内容的比较,正是equals方法做的事。

看一下Object对象的equals方法是如何实现的:
boolean equals(Object o){

return this==o;

}
Object 对象默认使用了==操作符。所以如果你自创的类没有覆盖equals方法,那你的类使用equals和使用==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同样也可以看出, Object的equals方法没有达到equals方法应该达到的目标:比较两个对象内容是否相等。因为答案应该由类的创建者决定,所以Object把这个任务留给了类的创建者。

看一下一个极端的类:
Class Monster{
private String content;
...
boolean equals(Object another){ return true;}

}
我覆盖了equals方法。这个实现会导致无论Monster实例内容如何,它们之间的比较永远返回true。

所以当你是用equals方法判断对象的内容是否相等,请不要想当然。因为可能你认为相等,而这个类的作者不这样认为,而类的equals方法的实现是由他掌握的。如果你需要使用equals方法,或者使用任何基于散列码的集合(HashSet,HashMap,HashTable),请察看一下java doc以确认这个类的equals逻辑是如何实现的。

问题三:String到底变了没有?

没有。因为String被设计成不可变(immutable)类,所以它的所有对象都是不可变对象。请看下列代码:

String s = "Hello";
s = s + " world!";

s 所指向的对象是否改变了呢?从本系列第一篇的结论很容易导出这个结论。我们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在这段代码中,s原先指向一个String对象,内容是 "Hello",然后我们对s进行了+操作,那么s所指向的那个对象是否发生了改变呢?答案是没有。这时,s不指向原来那个对象了,而指向了另一个 String对象,内容为"Hello world!",原来那个对象还存在于内存之中,只是s这个引用变量不再指向它了。
通过上面的说明,我们很容易导出另一个结论,如果经常对字符串进行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者说,不可预见的修改,那么使用String来代表字符串的话会引起很大的内存开销。因为 String对象建立之后不能再改变,所以对于每一个不同的字符串,都需要一个String对象来表示。这时,应该考虑使用StringBuffer类,它允许修改,而不是每个不同的字符串都要生成一个新的对象。并且,这两种类的对象转换十分容易。
同时,我们还可以知道,如果要使用内容相同的字符串,不必每次都new一个String。例如我们要在构造器中对一个名叫s的String引用变量进行初始化,把它设置为初始值,应当这样做:
public class Demo {
private String s;
...
public Demo {
s = "Initial Value";
}
...
}
而非
s = new String("Initial Value");
后者每次都会调用构造器,生成新对象,性能低下且内存开销大,并且没有意义,因为String对象不可改变,所以对于内容相同的字符串,只要一个String对象来表示就可以了。也就说,多次调用上面的构造器创建多个对象,他们的String类型属性s都指向同一个对象。
上面的结论还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对于字符串常量,如果内容相同,Java认为它们代表同一个String对象。而用关键字new调用构造器,总是会创建一个新的对象,无论内容是否相同。
至于为什么要把String类设计成不可变类,是它的用途决定的。其实不只String,很多Java标准类库中的类都是不可变的。在开发一个系统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也需要设计不可变类,来传递一组相关的值,这也是面向对象思想的体现。不可变类有一些优点,比如因为它的对象是只读的,所以多线程并发访问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当然也有一些缺点,比如每个不同的状态都要一个对象来代表,可能会造成性能上的问题。所以Java标准类库还提供了一个可变版本,即 StringBuffer。


2007-07-29 01:37
jdk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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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final关键字到底修饰了什么?

final使得被修饰的变量"不变",但是由于对象型变量的本质是“引用”,使得“不变”也有了两种含义:引用本身的不变,和引用指向的对象不变。

引用本身的不变: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final StringBuffer b=new StringBuffer("not immutable");
a=b;//编译期错误

引用指向的对象不变: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a.append(" broken!"); //编译通过

可见,final只对引用的“值”(也即它所指向的那个对象的内存地址)有效,它迫使引用只能指向初始指向的那个对象,改变它的指向会导致编译期错误。至于它所指向的对象的变化,final是不负责的。这很类似==操作符:==操作符只负责引用的“值”相等,至于这个地址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否相等,==操作符是不管的。

理解final问题有很重要的含义。许多程序漏洞都基于此----final只能保证引用永远指向固定对象,不能保证那个对象的状态不变。在多线程的操作中,一个对象会被多个线程共享或修改,一个线程对对象无意识的修改可能会导致另一个使用此对象的线程崩溃。一个错误的解决方法就是在此对象新建的时候把它声明为final,意图使得它“永远不变”。其实那是徒劳的。

问题五:到底要怎么样初始化!

本问题讨论变量的初始化,所以先来看一下Java中有哪些种类的变量。
1. 类的属性,或者叫值域
2. 方法里的局部变量
3. 方法的参数

对于第一种变量,Java虚拟机会自动进行初始化。如果给出了初始值,则初始化为该初始值。如果没有给出,则把它初始化为该类型变量的默认初始值。

int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
float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0f
double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0
boolean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false
char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ASCII码)
long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
所有对象引用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null,即不指向任何对象。注意数组本身也是对象,所以没有初始化的数组引用在自动初始化后其值也是null。

对于两种不同的类属性,static属性与instance属性,初始化的时机是不同的。instance属性在创建实例的时候初始化,static属性在类加载,也就是第一次用到这个类的时候初始化,对于后来的实例的创建,不再次进行初始化。这个问题会在以后的系列中进行详细讨论。

对于第二种变量,必须明确地进行初始化。如果再没有初始化之前就试图使用它,编译器会抗议。如果初始化的语句在try块中或if块中,也必须要让它在第一次使用前一定能够得到赋值。也就是说,把初始化语句放在只有if块的条件判断语句中编译器也会抗议,因为执行的时候可能不符合if后面的判断条件,如此一来初始化语句就不会被执行了,这就违反了局部变量使用前必须初始化的规定。但如果在else块中也有初始化语句,就可以通过编译,因为无论如何,总有至少一条初始化语句会被执行,不会发生使用前未被初始化的事情。对于try-catch也是一样,如果只有在try块里才有初始化语句,编译部通过。如果在 catch或finally里也有,则可以通过编译。总之,要保证局部变量在使用之前一定被初始化了。所以,一个好的做法是在声明他们的时候就初始化他们,如果不知道要出事化成什么值好,就用上面的默认值吧!

其实第三种变量和第二种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只不过作为参数,肯定是被初始化过的,传入的值就是初始值,所以不需要初始化。

问题六:instanceof是什么东东?

instanceof是Java的一个二元操作符,和==,>,<是同一类东东。由于它是由字母组成的,所以也是Java的保留关键字。它的作用是测试它左边的对象是否是它右边的类的实例,返回boolean类型的数据。举个例子:

String s = "I AM an Object!";
boolean isObject = s instanceof Object;

我们声明了一个String对象引用,指向一个String对象,然后用instancof来测试它所指向的对象是否是Object类的一个实例,显然,这是真的,所以返回true,也就是isObject的值为True。
instanceof有一些用处。比如我们写了一个处理账单的系统,其中有这样三个类:

public class Bill {//省略细节}
public class PhoneBill extends Bill {//省略细节}
public class GasBill extends Bill {//省略细节}

在处理程序里有一个方法,接受一个Bill类型的对象,计算金额。假设两种账单计算方法不同,而传入的Bill对象可能是两种中的任何一种,所以要用instanceof来判断:

public double calculate(Bill bill) {
if (bill instanceof PhoneBill) {
//计算电话账单
}
if (bill instanceof GasBill) {
//计算燃气账单
}
...
}
这样就可以用一个方法处理两种子类。

然而,这种做法通常被认为是没有好好利用面向对象中的多态性。其实上面的功能要求用方法重载完全可以实现,这是面向对象变成应有的做法,避免回到结构化编程模式。只要提供两个名字和返回值都相同,接受参数类型不同的方法就可以了:

public double calculate(PhoneBill bill) {
//计算电话账单
}

public double calculate(GasBill bill) {
//计算燃气账单
}

所以,使用instanceof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推荐的做法,应当好好利用多态。
java类定义
顶层类:可以被包含于一个包中,但不能被其它类包含的类.
被封闭类:用来表示嵌套类或内部类.
封闭类:用来表示包含嵌套类或内部类的类.
内部类:作为一个外部类一个成员.内部类是一种新的类型.
成员内部类:这种内部类是封闭实例的成员,和嵌类的定义的方式差不多,只不过是嵌类用关键字static作了限定词.
局部内部类:方法内部声明的类称做局部内部类.一个方法内部唯一能定义的类就是内部类,只要一些简单的代码就可以做到.
嵌套类:一个类的定义嵌套在另一个类的定义中,被包含的类叫称做一个嵌套类.它不是一个
顶层类.一个嵌套类也可以是一个内部类,具体依赖它的定义方式.java语言中也可将嵌套类表示为顶层内部类或静态内部类.
父类和子类:由类可以相互独立,也可通过继承来相互联系.在java语言中,如果两个类具有父子关系时有两种类.父亲类称做超类或父类,孩子被称做子类.
终结型类:用final声明的类,可以保证它始终不会被用做一个父类,这保证了类不会被继承,
它的方法也不会被重置.一些核心java类是终结型的,包括对私有类型和String的包装类.
抽象类:如果不希望一个类被实例化,就用关键字abstract把它声明为一个抽象类型,这样的
一个类只能被用作一个父类,然后可以继承它的子类创建子类对象.

2007-07-29 01:38
jdk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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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
Java初学者容易混淆的几个问题

1.String类和StringBuffer类

它们都是处理字符串的类,但是它们有一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String对象是存储你不能改动的文本字符
串,相反,如果你希望改动,则应使用StringBuffer类作为替换.
eg1:

......
//omit some code
String s1="You are hired!";
System.out.println(s1.replace('h','f'));//用f把字串中的h替换了
System.out.println(s1);
......
//omit some code
运行结果:
You are fired!
You are hired!

结果分析:
从结果,明显可知,s1的值并没有被改变,而第一行结果只是屏幕内容的替换.

eg2:

......
//omit some code
StringBuffer s2=new StringBuffer("Hello from Java!");
s2.replace(6,10,"to");
System.out.println(s2);
......
//omit some code
运行结果:
Hello to Java!

结果分析:
显然,s2的值已改变.

2.位逻辑与条件逻辑

首先声明, 为了与位逻辑更好区分开来,我把通常所说的逻辑取了个别名叫做条件逻辑.它们都有各自的操作符,位逻辑操作符有:&(与运算),^(异或运算), |(或运算);条件逻辑操作符有:&&(并且),||(或者).位逻辑运算通常是针对两个数而言,实行位操作;而条件逻辑运算是针对两个条件表达式而言,实行条件操作.其实,位逻辑操作符一样可以实现条件操作,但是此时有一个重要的区别:用位操作符时,不管操作符两边的条件表达式成不成立,它都要通通进行运算判断,而条件逻辑操作符不一样了,如果通过左侧的操作数就可以进行它们需要的判断,那么它就不会再计算右侧的操作数了,这种情况叫短路.废话少说!且看下例.

eg1:

......
//omit some code
double value=0;
if(value!=0 && 1/value<1000){
System.out.println("The value is not too small.");
}
else{
System.out.println("The value is too small.");
}
......
//omit some code
运行结果:
The value is too small.

结果分析:
照理说应会出现除数为0的错误,但是我刚才说了,由于条件逻辑操作符是短路操作符,显然,value!=0不成立,立即就可作出判断应执行else后的语句,所以它就不再会运算判断1/value<1000了.如果不懂请再看一例:

eg2:

......
//omit some code
double int1=0,int2=1,int3=1;
if(int1!=0 & (int2=2)==1){}
System.out.println("int2="+int2);
if(int1!=0 && (int3=2)==1){}
System.out.println("int3="+int3);
......
//omit some code
运行结果:
int2=2.0
int3=1.0

结果分析:
我想不用我分析了,你应该懂了吧.

3.实例变量与类变量

可以通过两种方法在类中存储数据───作为实例变量和类变量.实例变量是特定于对象的,如果你有两个对象(即一个类的两个实例),每一个对象中的实例变量独立于另一个对象中的实例变量的;另一方面,两个对象的类变量均指向相同的数据,并因此面保存相同的值,换句话说,类变量被类中的所有对象共享.差点忘了, 它们在形式上的区别,类变量在声明时比实例变量多一个static.

eg:

class data
{
public int intdata=0;//显然,intdata在这儿是实例变量
}
public class exam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ata a,b;
a=new data();
b=new data();
a.intdata=1;
System.out.println("b.indata="+b.intdata);
}
}
运行结果:
b.intdata=0

结果分析:
可以看出,a.intdata的值虽然变了,但并没有影响b.intdata.但是如果在data类中声明intdata时,在其前面加上static就变成类变量了(即:public static int intdata=0;),则此时运行结果会变为:b.intdata=1这次a.intdata值的改变可把b.intdata影响了,事实上,对象a和 b的类变量均指向相同的数据,所有值一样,这就是类变量的作用.

4.实例方法,类方法,构造器方法

我们通常所说的方法系指实例方法,就像c语言中的函数一样,其具体方法我就不用说了,在这里我主要是用它来区分类方法和构造器方法.类方法与实例方法最大的区别是:在形式上类方法多一个static,在用法上,不必创建对象就可直接调用类方法(而实例方法却一定要先创建对象,再通过对象调用).

eg:

class add
{
static int addem(int op1,int op2)
{
return op1+op2;
}
}
public class xxf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addem(2,2)="+add.addem(2,2));
} //直接用类名作为对象调用类方法
}

注: 也可按通常的方法,即先创建对象,再调用方法,不过,这时static就无任何意义了.再说说构造器方法,它是用来初始化对象中的数据的一种方法,创建很容易,只需在类中加上一个与这个类同名的方法,不需要在前面加任何访问说明符或者返回类型,另外,构造器也一样可以向方法一样传递参数.

eg:

class data
{
private String data1;//事先声明

data(String s)
{
data1=s; /*通过接收数据来初始化变量.(注:不能在构造器内
声明变量,事先在外就要声明.)*/
}

public String getdata()
{
return data1;
}
}

public class xxf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new data("I love you")).getdata());/*通过传递参数调用构造器新建一
个对象,再通过对象调用方法得到数据*/
}
}

5.接口与类

类是对一类特定对象的规格说明,我们可以类定义创建对象,通过创建对象来组合所有属于该类的组件,而接口不能这样做.而接口实质上就是一个常量和抽象方法的集合,要使用一个接口,就需要在类中实现这个接口,然后作为类定义的一部分,编写接口中声明的每一个方法,接口中的方法永远是public, abstract,接口中的常量永远是public static和final,因此不需要为它们说明属性.因为在Java中不支持多重继承,但是,可以用接口来实现类似的功能,这是接口的重要作用之一.


eg:

interface anyone //定义一个接口
{
final double PI=3.1416;
void setNumber(int number);
int getNumber();
}
interface anyother //定义另一个接口
{
void setString(String str);
String getString();
}
class xxf implement anyone,anyother //定义一个类,并使用两个接口
{
int number;
String str;
public xxf(){}
void setNumber(int number)
{
this.number=number;
}
void setString(String str)
{
this.str=str;
}
void int getNumber(){}//可以为一个空实现.
void String getString(){}
}
//在类中必须实现接口中声明的所有方法.(当然也可不必,但是要用到适配器类或用抽象类)

2007-07-29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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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不错,讲得真清楚。谢谢。

时不再来!!!
2007-07-2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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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k2006
看来你真的跟个JDK差不多了

2007-08-04 19:15
快速回复:[求助]关于==和equals()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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