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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3596 人关注过本帖
标题:我强烈反对静夜思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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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冰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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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希望tianykun能明白管理员的苦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

以后你们两个在投票问题上就不要计效什么了,不投就是了

也不会损失什么的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2007-01-04 13:42
tiany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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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以后tianykun同乞儿两个ID,不会在同一地方IP上登陆,是不是两个都可以投票?
还是由你静夜思这次说了以后,以后都没投票的权力.

离开这里,离开你的视野,归隐到属于我的地方,无论何处
2007-01-04 13:53
tiany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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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静夜思给个明确的答案

离开这里,离开你的视野,归隐到属于我的地方,无论何处
2007-01-04 13:55
tiany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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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静夜思在2007-1-4 11:14:08的发言:

有证据,不然怎么会指认你和乞儿而不是你和其他人或乞儿和其他人?

之所以没封ID是因为我跟踪了你和乞儿的很多帖子,根据帖子的内容觉得你们有可能不是一个人注册的ID,根据感觉放了你们这一次。

在此向大家道个谦,不该凭感觉行事,而这次已经这么决定了,所以也不会因为这次投票的事再封tianykun和乞儿的ID了。

为什么不给出你的证据..
感觉...
你是管理员...
你觉的可以封,你现在都可以封.
本人没意见..
大家有目共睹


离开这里,离开你的视野,归隐到属于我的地方,无论何处
2007-01-04 14:04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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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啊!~

祝天下所有母亲幸福安康!~
2007-01-04 14:11
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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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tianykun不会这么做的

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
2007-01-04 14:16
静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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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ykun和乞儿以后不可以投两次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分两个地方投也不可以,判断马甲并不是只有投票的时候才判断的,从一注册开始就跟踪上了,在论坛上的每一个动作包括浏览都会记录时间和IP、cookies等。

至于证据,楼主提出跟乞儿不在同一个地方投票,这一点就可以作为证据,能不能明白,看理解力了。

不可能公布我所有的判定标准和原理,虽然也能猜出一部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公安局不会公布具体的破案细节的。

畅所欲言
2007-01-04 14:24
tiany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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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提出跟乞儿不在同一个地方投票,这一点就可以作为证据
你的马甲系统判断出这次投票是是在同一个地方投的票.

离开这里,离开你的视野,归隐到属于我的地方,无论何处
2007-01-04 14:31
千里冰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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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自:灌水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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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ykun,你理解错意思了

还有,这件事我觉得就此算了,没什么的,不就是不让投票吗?

不投就是了.

咱们想想那些被封ID的,也就算了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2007-01-04 14:34
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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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热闹啊!!!

2007-01-05 10:58
快速回复:我强烈反对静夜思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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